离婚孩子的判决问题
安吉县律师
2025-04-03
在离婚案件中,若双方都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,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做出判决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,法院会特别关注孩子的年龄,尤其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会判给女方。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,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、孩子的成长环境、与父母的亲密关系,特别是八周岁以上子女的个人意愿,作为判决的重要参考。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的法律依据和考量标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,需满足以下条件以获得法院认可:首先,双方应达成真实、自愿的协议,无欺诈、胁迫情形;其次,协议内容需明确轮流抚养的具体安排,如时间、方式等,确保孩子的稳定生活和健康成长;最后,协议需符合《民法典》关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原则,法院将审查协议是否真正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。满足这些条件,法院才可能认可双方的轮流抚养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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